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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江一男子酒后驾驶报废车,被交警“抓现行”

  发布于:2023-05-19    浏览:1340

    常言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相信大家都明白酒驾的危害。酒后驾车本就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再加上酒后驾驶报废车更是一错再错。近日,绥江一男子酒后驾驶报废车被交警当场查获。

    5月7日23时17分许,绥江公安交警在龙腾大道(第一中学后门)路段处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云CC**96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迹可疑,便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然而,该车驾驶人将车辆靠边后,下车就跑,试图逃避检查,最终被执勤交警拦下。

    经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黄某进行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5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绥江公安交警在核查该摩托车车辆状态时,发现该车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其行为属饮酒后驾驶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对于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驾驶人黄某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绥江公安交警安全提示: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纵车辆,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二、驾驶报废车

    机动车一旦达到报废标准,上路行驶隐患很大,很容易因安全技术性能不合格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而且,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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