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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通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关于公布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监督举报内容和举报方式的通知

作者: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发布于:2019-09-12  来源:昭通市纪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浏览:3102

      根据中共昭通市纪委市监委《关于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监督举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告》精神,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此公布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监督举报内容和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昭通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和市司法局(含市强戒所)进行监督举报。

      一、举报内容

     1. 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

     2. 借节庆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

     3. 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4. 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5. 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驾驶公车;

     6. 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7. 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

     8. 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9. 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农家乐”、住宅小区等隐蔽场所搞奢靡享受、公款吃喝;

     10. 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0870--2134376

       举报信箱地址

     昭通市昭阳区公园路45号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邮编:657000

     

            昭通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2019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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