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食品安全领域犯罪人员实行从业禁止,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具体体现和检察实践。近期,镇雄县人民检察院聚焦食品领域安全,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延伸监督触角,积极探索3“+”模式,推动检察工作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服务下倾,实现打击防范和服务群众并重,切实维护食品生产秩序和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数字+”赋能拓宽监督视野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然人”“所在行业仍具有食品相关证照”......镇雄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大数据监督模型,调取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比对碰撞时发现了这样一条线索。经查实,李某等人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仍有部分人员的营业执照存续,未被注销,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李某等人“从业禁止”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落实不到位,带来一些安全隐患,未能形成震慑效应。
李某的情况是个例吗?作为镇雄县首例食品领域从业禁止,镇雄县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案件为切入点,对近年来检察院办理的涉食品领域犯罪案件进行系统梳理,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阅所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证照情况。通过调查,检察官发现因部门间协调沟通不够,信息推动不及时,导致有少数食品领域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漏洞”。
“监督+”提质堵牢监管漏洞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食品安全领域从业监管职责,规范食品安全市场主体准入,有效堵住监管漏洞,切实维护食品安全和市场从业秩序。
“我们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对相关人员作出“从业禁止”行政处罚决定,并做好信息公开。镇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检察建议情况进行回访时,该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
“协作+”增效凝聚保护合力
推动食品领域从业禁止进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需要把“一根线”拧成“一股绳子”,变“单兵作战”为“合力攻坚”。
近日,镇雄县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签订《关于建立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了四家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在日常联络、案件会商、数据移送、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强大合力,为群众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吃得安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