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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利益的“守护人”

作者:永善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于:2022-11-08    浏览:3675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促进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整体水平提升,10月31日起,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推出【基层院风采】栏目,展示基层检察院在开展检察工作中的务实举措、经验做法,凝聚基层奋斗力量,助推新时代昭通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基层检察机关怎样发挥职能助推公益诉讼发展,做公共利益“守护人”?今天,我们来看永善县人民检察院的风采。

     

    “我院以禁渔政策为契机,以刑事办案为抓手,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注重生态资源的修复,让每一件公益诉讼案件取得‘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最佳效果”,在办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永善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受到刑事处罚,承担了相应的生态修复费用,并主动购买了鱼苗在金沙江畔投放,该案还同步在文化广场公开开庭现场向群众以案释法进行警示教育,共同守护金沙江水绿如蓝。

     

    永善县检察院办理的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现场

     

    以上只是该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永善县人民检察院紧盯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民生领域,依法履职、狠抓办案,让公益诉讼成为保护公共利益的利器,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人”,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生态环境属于公共产品,生态环境保护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永善县地处金沙江河谷,金沙江流经该县境内大兴、溪洛渡、桧溪等9个乡镇,全长170多公里,该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扎实开展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确保河清、水畅、景美。

    该院依法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拆除金沙江流域永善段非法网箱2967口,清理被污染的水域面积30余亩。依法督促职能部门整改了务基镇、青龙集镇等污水排放不达标问题,促进黄华镇、桧溪镇、青胜乡垃圾填埋场的整改,清除固体废物30余万吨。整改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6 处,养殖场9个,修复损毁林地600余亩,挽回各类经济损失50余万元,增殖放流各类鱼苗5000余尾,有效促进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有力促进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水体质量改善。

     

    永善县检察院干警在某养殖场摸排公益诉讼线索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是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重点工作。

    该院认真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持续开展食药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共同构筑食药安全防线。五年来共受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1件,立案28件,发出检察建议28件,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2件,针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紧盯学校及周边商店、“小饭桌”等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加大线索排查和检察办案力度,促进做到学生吃得放心、家长安心。

     

    永善县检察院在大兴镇中心广场开展公益诉讼法治宣传活动

     

    保护国有财产、国有土地是公益诉讼的神圣职责。

    该院督促责任单位收回人防异地建设费300余万元,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国有土地5宗300余亩,有效保护了国家利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该院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加强沟通协作,对县域内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责任单位整治问题,消除安全隐患。针对永善县境内红色文物遗址较多,但存在自然毁损严重、保护状况待改善等问题,检察机关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监督改进,责任单位结合落实检察建议,全面强化对文物和烈士陵园等场所的保护。

    公益诉讼不只是一项检察职能,更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民心工程,是检察机关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途径。该院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凝聚起保护公共利益工作强大合力?

     

    借助外脑,提升监督质效

    鼓励引导群众参与,进一步拓展线索来源渠道。该院积极动员社会热心人士加入公益诉讼志愿队伍,共聘任公益保护志愿者11名,借助“外脑”极大拓宽了案件线索来源。今年6月,还聘任了县税务局等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听证,监督检察办案,提升公益保护质效。

     

    永善县检察院举行公益保护志愿者聘任仪式

     

    建机制搭平台,凝聚工作合力

    与四川省屏山县、雷波县、金阳县检察院会签《关于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作、联查联办等多项协作机制,破解“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的治理难题,形成检察公益保护合力,共同推进金沙江生态环境保护。与县河长办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机制,用积极的检察举措担当起河湖生态保护法律责任,推动河道、水库“四乱”问题解决,形成了监督治理的常态化。

     

    多部门联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该院促成“两办”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为全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和良好的发展环境。积极与其他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该院在工作中严格执行诉前程序规定,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功能,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行公益保护职责,共同促进公益损害问题的有效解决。当前,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得到当地生态环境、林草、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支持,相继建立了常态化的协作机制,有效凝聚了公益保护共治合力,公益诉讼监督成效提升明显,法治建设滚滚向前。

    公益诉讼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该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精准对焦人民群众新时代新需求,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全面助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更大实效,为服务保障永善经济社会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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