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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建雄: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用高质量法律监督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发布于:2022-11-07    浏览:3816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1月4日起,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开设【检察长笔谈】专栏,邀请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谈认识感悟、亮思路举措,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头脑风暴”,进一步引领全市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深学笃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以更高站位深化检察履职,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展现昭通检察担当、贡献昭通检察力量。今天展播昭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建雄笔谈文章。

     

    昭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建雄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基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履职尽责,强化检察使命担当,切实谋划好、推进好基层检察工作,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  守土尽责,敢于担当作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人民检察院作为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过程中,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用法治的力量保民生、护民利、解民忧。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当前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需求已经从传统意义上的生命财产安全上升到安业、安居、安心等各方面,检察工作面临更加艰巨的任务,必须积极探索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式方法,让检察工作更接地气、深入人心。一方面,要坚持充分履行检察职责,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聚焦影响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另一方面,要多倾听群众呼声,从中找准检察工作的发力点,切实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比如,目前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那么检察办案重点就应当在这些问题上主动作为、加大力度。下步,针对昭阳区涉未成年人犯罪多发的情况,我们将充分发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机制作用,强化涉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积极牵头整合法治宣传力量,努力实现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两个下降”的目标,提高人民群众对昭阳检察工作的认可。

    ▣  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机关作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要强化检察履职,做到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一是要杜绝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僵化办案等问题,要更加注重案件办理的实际效果和社会关切,实现检察工作“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积极探索建立刑事诉讼监督“三集中”机制,有效破解监督尺度把握不一、不愿不敢监督等难题,狠抓刑事抗诉工作,及时纠正定罪量刑不当、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二是要秉持法治思维,持续做好衔接贯通,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衔接,借助外部力量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刚性;同时,要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机制,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用心用情用力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  牢记为民初心,结合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肩负着特殊职责,发挥着重要保障作用,必须以积极履职引领社会法治观念养成,促进国家治理效能提升。具体工作中,既要以对法律负责、对涉案群众负责的态度办理好每一起的案件,又要胸怀全局,注重从治理的角度来看待具体案件。一方面,我们要结合昭阳检察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引导昭阳检察干警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另一方面,我们要认真履行检察机关在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把“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与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相结合,积极参与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做好命案防控、释法说理、疏导稳控和风险防范工作,同时,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社会治理法治化注入更多检察元素,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彰显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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