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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善县检察院助力农民工解决“忧薪”事

  发布于:2022-08-19    浏览:2122

    “感谢你们哦,不是你们的话,我们这个钱是得不着咯!”

    “为了我们的事,辛苦你们了!”2022817日,永善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了一面锦旗:“为民讨薪解难题 检察服务暖人心”!

    这其中有怎样的故事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

    20224月,郭某华找到永善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其与黄某敏、郭某均、康某全等4名农民工在某乡镇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中做工后被拖欠工资,请求检察机关帮忙追讨薪资。

    该院第三检察部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并立即调查取证。经了解,涉案工程系某乡镇扶贫道路硬化工程,由云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承建。承建后,该公司委派负责人陈某某进行现场管理,实际上该负责人是借用公司资质进行现场施工。2019年,郭某华等4人应陈某某的员工冉某邀请到该工程中做工,施工结束后,由该公司支付了部分工资。此后,现场负责人陈某某跑路,之前负责现场管理的相关人员也联系不上,郭某华等人的剩余工资便没有了着落。待云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新派遣新的现场负责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公司便不再认可其4人的做工工资。

    了解案情后,检察官第一时间找到工程发包方和承建公司了解工程款支付情况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情况。通过多方途径调查取证,对相关人员释法说理,但因迟迟联系不上陈某某,承建公司也不愿出面解决,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承办检察官立即转变思路,支持郭某华等4人向永善县人民法院起诉维权,在将本案支持起诉意见书送达永善县人民法院后,积极与承办法官沟通协调,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使涉案企业主动认识到错误,支付了农民工剩余被拖欠的工资。截至810日,4名农民工的工资共计3万余元已全部付清,他们的“忧薪”事得到解决。

    该案的办理,是永善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扶贫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利剑护薪”专项行动,切实有效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此次该院通过“支持起诉+诉前调解”的方式,与人民法院协作配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消灭在萌芽,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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