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活动要求,3月2日下午,南岸镇“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推进会召开,标志着绥江县人民检察院“321+X”工作思路正式启动,扎实迈出了“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绥检挂联活动的强劲步伐。
会上,南岸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周朝玺就下步政法干部挂千村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邓永才提出了工作的具体要求,全力确保“昭通政法挂千村 乡村振兴法治行”各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会议总结回顾了近8个月以来的挂村工作情况,深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指出了当前挂村工作主要存在对挂村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思路不清、针对性不强、工作力度不够、工作合力尚未有效形成等方面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结合挂村实际,绥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光正在会上要求: 会后,各挂联小组立即组织下沉挂钩的村(社区),及时召开专题分析研判会议,认真落实践行“三个工作法”和“三个马上”的工作要求,以高质量挂村工作实绩助力平安绥江、法治绥江建设。 “3”是指“三会”:即第一个会是镇上的推进会;第二个会是村上的专题分析研判会;第三个会是与村民小组长和治安网格员、村民代表的征求挂村工作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意见建议座谈会。 “2”是“两宣”:即开展主题宣讲和专题宣传,分别为进村入户宣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平安昭通、法治昭通建设的具体举措;此外,重点针对挂村工作制发宣传资料,面向基层群众广泛开展主题宣传。 “1”是指“一公示”:即按要求制作并在社区和村委会张贴“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公示牌,统一外观标识,公布联系电话及职能职责等内容,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 “X”是指“每月一主题一攻坚”:具体内容要结合上级部署的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和镇上的中心工作协商后共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