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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里献爱心 真情促改造----昆明监狱到茂林回访服刑人员困难家属

作者:admin  发布于:2009-09-07    浏览:1942

     

      2009年8月20日,昆明监狱刑罚执行科、教育改造科、教育中心一行5人怀着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爱,驱车千里来到永善县茂林镇松林村磨子山回访服刑人员王绍春夫妇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送给三个孩子800元现金、13套衣物和学习用品,表达了昆明监狱干警对他们的深情厚爱。
      工作人员在回访中了解到,王绍春三个子女的生活条件大有改善,学习成绩明显进步,最小的孩子还在今年春季学期期末成绩测验中荣获全班第一名。刑罚执行科科长李文华说:“希望姊妹三个好好学习,再接再厉,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生活,学会劳动,我们今后会经常来看望你们,你们有什么困难就向当地司法所和我们联系,我们会力所能及帮助你们解决困难。在我们下一次回访时,希望能看到学校发给你们三人的学习奖状!”(根据茂林司法所信息整理)
     
      工作链接:2002年7月,王绍春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昆明监狱服刑。2004年4月,其妻罗才秀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先后在昆明女子第一监狱和丽江监狱服刑。夫妇俩的犯罪,把破烂不堪的家庭推向崩溃的边缘,家中有年迈多病的母亲和三个未成年的子女,他们衣食难保障,生活无希望。在各级各部门的协调下,从2006年6月起,对三名子女每月发给补助60元,直至年满16周岁。2008年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5元,平时给予口粮和寒衣救济。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实行后,永善县司法局茂林司法所又积极与教育部门协调,三个孩子优先安排享受,按时足额发给生活补助。此项工作先后经《昭通日报》、《云南法制报》、昆明电视台、中央电视台12频道等多家媒体采访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并进一步引起社会对服刑人员及其困难家属这一群体的关注。

    图为昆明监狱干警向孩子们送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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