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于:2009-06-15 浏览:3244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镇雄县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在学习调研过程中全面开展特殊主体案件执行清积活动,使25件特殊主体案件基本执结,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启动以来,该院在市中院分管领导及县委政法委的督促指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多次深入实地,对因方方面面原因无法强制执行或反复执行未果的特殊案件的被执行人、申请人实际情况进行仔细摸查,逐一分析执行难点,逐一研究解决措施和办法,并先后召开特殊主体案件执行座谈会、专题调研会、协调会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分类解决、逐步执结的思路和方法,并与部分案件权利人协调沟通,使其主动配合与支持。
目前,该院25件特殊主体案件中,除2件还需进一步做工作落实外,其余23件已执结。